執(zhí)行法官工作總結范文

時間:2023-03-16 19: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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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行法官工作總結

篇1

(一)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zhí)法人員素質。為進一步規(guī)范房地產交易秩序,加大監(jiān)管力度,我局房產執(zhí)法隊伍組建以來,為確保房產執(zhí)法工作的準確、到位,我處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執(zhí)法人員的培訓。堅持周五下午培訓日制度,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重點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使執(zhí)法人員真正執(zhí)法懂法、嚴格依法辦事,提高了執(zhí)法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和工作水平。自開展工作以來,沒有出現(xiàn)過執(zhí)法過錯和管理相對人的投訴,受到群眾好評。

(二)加強制度建設,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guī)定,結合省建設廳有關建設行政處罰文書格式要求,制定修改《行政執(zhí)法調查通知書》、《現(xiàn)場檢查筆錄》、《行政執(zhí)法調查筆錄》、《行政案件調查報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申請書》、《陳述、申辯筆錄》、《行政案件處罰審批表》、《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回證》、《行政處罰執(zhí)行完畢證明》、《行政案件結案審批表》等14個文書格式,進一步規(guī)范了房產行政處罰工作程序。明確了房產執(zhí)法工作職責及內容、執(zhí)法工作程序及流程、執(zhí)法巡查規(guī)定、受理群眾舉報規(guī)定、執(zhí)法人員勤政廉政十不準、執(zhí)法人員道德規(guī)范、執(zhí)法人員守則和執(zhí)法人員規(guī)范用語等八項制度,規(guī)范了執(zhí)法人員的行為,確保執(zhí)法工作的公正、及時、準確,沒有出現(xiàn)1起執(zhí)法過錯案件。

(三)多措并舉,確保房產執(zhí)法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加強輿論宣傳,營造執(zhí)法氛圍。根據(jù)國家建設部、發(fā)改委、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進一步整頓規(guī)范房地產交易秩序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關于加強房產預售管理的通告》、《關于規(guī)范商品房銷售管理的通告》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房地產經紀咨詢市場秩序的通知》3個規(guī)范性文件,明確了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中介機構在商品房銷售中應當遵守的10項規(guī)定及處罰措施,通過日報、晚報連續(xù),動員全社會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的銷售行為進行監(jiān)督,建立公開電話,暢通投訴渠道,接受群眾的投訴、舉報。今年接到群眾投訴、舉報13人次,查處違規(guī)行為4起。

二是明確重點,建立商品房項目的動態(tài)監(jiān)管檔案。為確保對商品房預售監(jiān)管無死角,執(zhí)法人員針對商品房建設和預售工作的特點,結合市規(guī)劃、建設等部門,對已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施工許可證,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34個商品房項目建立了動態(tài)管理檔案,全部納入監(jiān)管視線,進行重點監(jiān)管,增強了執(zhí)法工作的計劃性和針對性,提高了監(jiān)管效果和效率。

三是加強巡查,及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行為。制定巡回檢查計劃,對列入重點監(jiān)控的34個開發(fā)項目定期巡查,建立執(zhí)法人員巡查日志,及時發(fā)現(xiàn)房產銷售中的違法行為、及時制止。

篇2

進入分析檢查階段之后,按照學習實踐領導小組的安排,所有領導成員和黨員干部深入自己分管工作的基層單位,采取開通民意調查電話、手機短信、設立意見箱、發(fā)放征求意見表、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入戶走訪、個別談心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黨員、員工群眾對領導班子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等方面的意見。征求意見的面在本公司達到了100%,同時廣泛征求了上級主管部門、服務對象等有關方面的意見。班子成員之間開展了交心談心,溝通思想。

將征求到的意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歸納梳理,分門別類,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各位領導,針對問題,查找原因,深刻反思,自警自省,再次深入基層,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尋求幫助。通過從下而上,從上而下的反復探討,每一位領導成員、黨員干部都找準了存在的問題,分析出產生問題的根源,得到了解決問題的措施。

二、召開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和黨員專題組織生活會

為了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全體黨員專題組織生活會,公司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領導小組除了在學習會上通知以外,還將具體要求印成書面材料,人手一份,發(fā)給大家,讓提前作好準備。

每個人都寫出分析檢查材料。在一系列學習實踐、對照檢查活動的基礎上,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領導小組及時組織大家集中學習科學發(fā)展觀的相關論述,學習省委書記××*同志的講話,針對存在問題,從理論上找出產生問題的根源,使大家的認識有進一步的提高。認識明確了,思想解放了,分頭撰寫出自己的《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分析檢查材料》,只談問題,不講成績,聯(lián)系實際,有骨有肉。

提前通知各位參會人員和××局領導,并擴大到中層領導干部。因為公司部分領導在外縣區(qū)開展“萬村千鄉(xiāng)市場工程”,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領導小組提前幾天電話通知,讓這些同志準時返回,6月20日,星期六,會議按預定時間召開,上午召開了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下午召開了黨員專題組織生活會。

會議準備充分,質量高。兩個會議均由黨支部書記××*同志主持,開宗明義,言簡意駭,把充足的時間留給同志們發(fā)言。首先是董事長××*代表領導班子發(fā)作深刻地分析檢查,并結合班子整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動承擔了主要領導責任。接著,其他領導成員一一作了分析檢查發(fā)言。由于每個人都有分析檢查材料,會議開得緊湊簡潔。下午的黨員專題組織生活會也是一樣,質量高,效果好。

三、形成領導班子分析檢查報告

在召開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和黨員專題組織生活會之前,領導小組根據(jù)領導成員寫出的分析檢查材料和黨員干部反映的意見建議,認真撰寫了領導班子分析檢查報告。充分運用學習調研和解放思想討論成果,充分反映本企業(yè)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的實際情況,認真梳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實事求是分析存在問題的主客觀原因。深入分析當前國內外經濟環(huán)境帶來的挑戰(zhàn)和不利影響,充分反映了本公司廣大黨員干部在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保持經濟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上形成的共識,進一步明確努力方向、總體思路和主要舉措。黨支部書記全程主持了分析檢查報告的撰寫工作。分析檢查報告的初稿形成后,及時召開了黨支部擴大會議,并以多種形式聽取了各方面意見,經過反復修改完善后定稿。

四、對分析檢查報告進行群眾評議

篇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黑龍江省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試行辦法》及牡丹江市與市下達的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工作目標,真正把行政執(zhí)法工作目標落到實處,我們根據(jù)省市有關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們自身工作實際,對今年的行政執(zhí)法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xiàn)將有關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抓好目標,落實責任

年初以來,我們針對自已的工作特點和實際情況,一是對全處的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目標進行了分解,并將有關工作目標落實到了人頭。二是在行政執(zhí)法人員中,人手必具一份省建委頒發(fā)的行政執(zhí)法證。三是適時組織行政執(zhí)法人員參加上級部門舉辦的執(zhí)法培訓班。四是利用冬閑期間組織有關執(zhí)法人員進行專業(yè)學習。五是在起草有關文件時嚴格按照規(guī)范化程序進行實施。六是嚴格按照《路燈管理辦法》和《破道審批制度》進行執(zhí)法工作,全年共發(fā)生以下執(zhí)法工作。

(一)、道路挖掘中的執(zhí)法工作

2、批準市供電局在和平街、南一路挖掘砼路面10.5平方米,挖掘后的路面按每平方米160.00元的造價,有市供電局自行進行了恢復,現(xiàn)已通過驗收,并交付使用。

3、批準熱力公司在農擁街、新村街、紅旗街等地挖掘砂石路面36平方米,挖掘后的路面按每平方米12.00元的造價,有穆棱熱力公司自行進行了恢復,現(xiàn)已通過驗收,交付使用。

4、批準市自來水公司在和平街挖掘砂石路面1.8平方米,挖掘后的路面按每平方米160.00元的造價,有市自來水公司自行進行了恢復,現(xiàn)已通過驗收,交付使用。

5、批準萬事達塑品公司在工農街挖掘砂石路面5平方米,挖掘后的路面按每平方米12.00元的造價,有萬事達塑品公司自行進行了恢復,現(xiàn)已通過驗收,交付使用。

6、批準市工商局在北三路挖掘砼路面3平方米,挖掘后的路面按每平方米160.00元的造價,有市工商局自行進行了恢復,現(xiàn)已通過驗收,交付使用。

7、批準熱力公司在紅旗街挖掘砼路面32平方米,挖掘后的路面按每平方米160.00元的造價,有市熱力公司自已進行了恢復,現(xiàn)已通過驗收使用。

8、批準市財政局在農擁街挖掘砼路面10平方米,挖掘后的路面按每平方米160.00元的造價,有市財政局自行進行了恢復,現(xiàn)已通過驗收,交付使用。

9、批準市郵政局在和平街挖掘人行道板180平方米,挖掘后的人行道板按每平方米90.00元的造價,有市郵政局自行進行了恢復,現(xiàn)已通過驗收,交付使用。全年挖掘道路面積360平方米,全部工程都有挖掘用戶自行恢復,城建處自始至終進行了監(jiān)督指導,沒有收取一分錢的道路挖掘費或押金。

(二)、照明設施中的執(zhí)法工作

2、在5月7日夜間,北三路路燈被馬車撞壞燈具2套,雖經多方調查走訪,始終未能找到肇事者,為方便市民夜行,我們進行了恢復。

3、9月24日,西環(huán)路路燈燈罩被農擁村居民拉黃豆時撞壞,經雙方協(xié)商后及時進行了恢復。

二、存在的問題

1、由于客觀上的原因,有些肇事者很難查到,對處理市政肇事后的賠償帶來很大困難。

2、雖然我們采取了對社會實行重獎重罰的制度,但個別市民群眾知情不報和知情不敢報案的現(xiàn)象仍然存在。

3、在法制宣傳力度上還不夠,宣傳面不廣,需要進一步加強。

三、下步打算

篇4

在全黨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是黨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戰(zhàn)略部署,是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全黨的重大舉措,是全面推進改革開放、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保持和發(fā)揚黨的先進性的必然要求。

公司黨支部按照《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的實施方案》,從5月上旬至6月底認真抓好分析檢查階段的各項工作,黨員干部積極參加,全體員工主動配合,現(xiàn)在基本完成任務,現(xiàn)將本階段的工作小結如下:

一、廣泛征求意見

進入分析檢查階段之后,按照學習實踐領導小組的安排,所有領導成員和黨員干部深入自己分管工作的基層單位,采取開通民意調查電話、手機短信、設立意見箱、發(fā)放征求意見表、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入戶走訪、個別談心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黨員、員工群眾對領導班子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等方面的意見。征求意見的面在本公司達到了100%,同時廣泛征求了上級主管部門、服務對象等有關方面的意見。班子成員之間開展了交心談心,溝通思想。

將征求到的意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歸納梳理,分門別類,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各位領導,針對問題,查找原因,深刻反思,自警自省,再次深入基層,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尋求幫助。通過從下而上,從上而下的反復探討,每一位領導成員、黨員干部都找準了存在的問題,分析出產生問題的根源,得到了解決問題的措施。

二、召開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和黨員專題組織生活會

為了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全體黨員專題組織生活會,公司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領導小組除了在學習會上通知以外,還將具體要求印成書面材料,人手一份,發(fā)給大家,讓提前作好準備。

每個人都寫出分析檢查材料。在一系列學習實踐、對照檢查活動的基礎上,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領導小組及時組織大家集中學習科學發(fā)展觀的相關論述,學習省委書記***同志的講話,針對存在問題,從理論上找出產生問題的根源,使大家的認識有進一步的提高。認識明確了,思想解放了,分頭撰寫出自己的《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分析檢查材料》,只談問題,不講成績,聯(lián)系實際,有骨有肉。

提前通知各位參會人員和**局領導,并擴大到中層領導干部。因為公司部分領導在外縣區(qū)開展“萬村千鄉(xiāng)市場工程”,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領導小組提前幾天電話通知,讓這些同志準時返回,6月20日,星期六,會議按預定時間召開,上午召開了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下午召開了黨員專題組織生活會。

會議準備充分,質量高。兩個會議均由黨支部書記***同志主持,開宗明義,言簡意駭,把充足的時間留給同志們發(fā)言。首先是董事長***代表領導班子發(fā)作深刻地分析檢查,并結合班子整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動承擔了主要領導責任。接著,其他領導成員一一作了分析檢查發(fā)言。由于每個人都有分析檢查材料,會議開得緊湊簡潔。下午的黨員專題組織生活會也是一樣,質量高,效果好。

三、形成領導班子分析檢查報告

在召開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和黨員專題組織生活會之前,領導小組根據(jù)領導成員寫出的分析檢查材料和黨員干部反映的意見建議,認真撰寫了領導班子分析檢查報告。充分運用學習調研和解放思想討論成果,充分反映本企業(yè)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的實際情況,認真梳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實事求是分析存在問題的主客觀原因。深入分析當前國內外經濟環(huán)境帶來的挑戰(zhàn)和不利影響,充分反映了本公司廣大黨員干部在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保持經濟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上形成的共識,進一步明確努力方向、總體思路和主要舉措。黨支部書記全程主持了分析檢查報告的撰寫工作。分析檢查報告的初稿形成后,及時召開了黨支部擴大會議,并以多種形式聽取了各方面意見,經過反復修改完善后定稿。

四、對分析檢查報告進行群眾評議

篇5

二0××年的公司的催收貨款的訴訟案件,主要有三個,一是××縣××鎮(zhèn)潘××拖欠貨款案,二是廖××貨運合同糾紛案,另一是廣東省××縣何××等人拖欠貨款案?,F(xiàn)三案早已結案并已申請進入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程序。前一案,經我們與××縣人民法院的積極、主動配合,并多次、及時與執(zhí)行法官溝通,使得執(zhí)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時退回了我公司的訴訟保全保證金,潘××所欠的貨款也依法執(zhí)行完畢的園滿結果。后兩案,執(zhí)行工作很不順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當事人居無定所且現(xiàn)下落不明,我們目前還未掌握他們的行蹤及定所,法院也因我們提供當事人的住所不能而無法開展執(zhí)行工作,使得后兩案的執(zhí)行尚未了結。從而無形中導致了公司的眼前損失。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積極主動多方打探上述兩案當事人的蹤跡,催促法院加大執(zhí)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執(zhí)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該項損失。

二•依法出具了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要求客戶履行約定義務及指導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務部有序開展法律事務工作。主要表現(xiàn)如下:

(一)向河南省××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貨款的公司出具律師催款函,要求拖欠我公司貨款的公司及時清償貨款,以使得公司貨款及時回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二)為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公司員工人身權利,應公司的要求,依法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見書。

20××年10月份,前公司員工孫××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脅我公司主要領導李××并進行敲詐勒索錢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時,我們深感事情的嚴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聯(lián)系,及時同公司領導研究孫平的行為性質及其法律后果。通過研究分析,我們認為孫××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于是向公司明確表示:孫××的行為性質嚴重,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其已涉嫌犯罪。為制止不法行為發(fā)生,保障李××人身安全,我們建議向公安司法機關報案,由公安司法機關介入偵查,以追究孫××的刑事責任。為此,連續(xù)兩次向公司出具了兩份關于孫××涉嫌敲詐勒索罪的法律意見書,以更好地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

三、為規(guī)范公司管理,合法有序生產經營,繼續(xù)出謀劃策。

公司的經營、管理,特別是大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依法對其進行規(guī)范,使其科學、有序進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個大公司,且日益發(fā)展壯大,為此,對我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規(guī)范就顯得十分重要而必要。因此,我們積極、主動同公司法律事務部聯(lián)系,及時調整、修改公司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并進行細化,使公司、員工的行為盡量做到規(guī)范化。同時,針對個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進行重點調整和修改,比如,在農藥行業(yè)管理方面,我們依法向公司修改并提交了《對中國××行業(yè)管理的幾點意見和建議》一文,供公司參考。

四、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營銷人員的擔保制度,辦理了部分營銷人員的擔保手續(xù)。

(一)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營銷人員的擔保制度。對公司歷年的營銷人員的擔保制度進行了總結,并進行了完善,制定了《擔保工作操作規(guī)程》、《保證合同》、《內部銷售承包合同》、《擔保人基本情況表》、《擔保財產清單》等。

(二)辦理了部分營銷人員的擔保手續(xù)。20××年3月份,分別到桂林、玉林、貴港、柳州等地,辦理了部分營銷人員的擔保手續(xù)。

(三)、為維護公司利益,挽回經濟損失,繼續(xù)對李××等人拖欠公司款項糾紛一案的申訴、抗訴。李××等人與公司欠款糾紛一案,歷經一審二審,法院均裁決為公司內部事務,由公司自行解決。我們認為,法院裁決依法無據(jù)?,F(xiàn)案子已申訴至區(qū)檢察院,區(qū)檢察院已將案件移送至××區(qū)檢察院立案審查,并將做出抗訴。

五、舉辦法律講座,對公司員工進行法律知識的培訓。

20××年12月29日,我所在夏威夷國際大酒店舉辦新公司法法律培訓講座,出函邀請李××總經理等公司領導參加,因臨近年終,公司事務多不能出席。鑒此,我們向公司呈送了此次講座資料供公司及時參閱,并附送律師事務所的第五期《同望法律參考》供公司存閱,以了解法律知識和當前的法律動態(tài)。

以上是我們一年以來的顧問工作總結,回顧過去的一年,盡管有些貨款得不到及時回籠,已結的案子亦執(zhí)行不回,但我們欣喜看到,公司的業(yè)務蒸蒸日上,公司的運行有序規(guī)范,訴訟事項明顯減少。這在客觀上,與我們顧問律師的努力工作是分不開的。對于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我們深表歉意,并真誠希望在未來的20××年內,我們能通力合作,盡心盡力地參與公司的經營與管理,為公司的科學決策提供法律依據(jù),提高公司員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在市場經濟當中運用法律知識這個武器,共同把貴公司的法律事務工作做得更好,確實地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努力地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能力,使公司取得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篇6

XX,大學本科學歷,現(xiàn)為XX人民法院一名司法警察。20XX年XX月考入法院工作以來,xx同志工作兢兢業(yè)業(yè),時刻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信念,敢于擔當,認真履行司法警察職責,誠懇待人,廉潔自律。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默默奉獻,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贏得了領導和同事們的一致好評。

一、牢記使命,出色完成日常警務保障工作。

XX同志政治堅定,工作認真,協(xié)助領導開展日常警務勤務工作,各種警務工作都身先士卒,帶領隊員不辭辛苦,順利完成了法警大隊押解、看管、值庭、司法拘留以及機關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等任務,不管是庭審保障工作,還是迎接上級法院考核工作,XX同志都敢于擔當,整理制作迎檢材料資料XX余份,順利完成各種年度考核工作,為XX法警大隊榮獲了“優(yōu)秀法警大隊”稱號。

二、敢于擔當,積極參加法院重大警務工作

XX同志立足崗位,認真履職。近年來多次參加省高院組織的司法警察業(yè)務骨干教練員培訓工作,并于XX年XX月克服傷病,擔任省高院司法警察處突培訓精品課示范演示教員,順利協(xié)助省院拍攝完成警務處突精品課程,受到領導與學員的一致好評。此外,他還參與XX等重大刑事案件審理的警務保障工作,一次次的歷練使其在視野拓展和能力鍛煉方面均得到大幅提高。更好的服務法院審判工作。

三、踏實肯干,助推執(zhí)行攻堅工作。

20XX年是全國法院解決執(zhí)行難的攻堅之年,XX同志不但肩負法警隊日常工作職責,還加班加點協(xié)助執(zhí)行局開展執(zhí)行攻堅工作,協(xié)助我院執(zhí)行局整理近X年來的執(zhí)行案件,進行案件分類及數(shù)據(jù)錄入工作,為我院解決執(zhí)行難工作奠定了前期統(tǒng)計分析和數(shù)據(jù)支持。在開展執(zhí)行強制措施及強制執(zhí)行工作中身先士卒,沖在執(zhí)行一線,不畏困難,勇挑重擔,經常早出晚歸協(xié)助執(zhí)行法官拘傳、拘留不履行判決的老賴,有時為督促被執(zhí)行履行判決,常常錯過和家人團聚的時光,用實際行動,默默的詮釋一名司法警察的責任與擔當。

四、司法為民,果斷處置突發(fā)事件。

篇7

關鍵字:司法調解 經濟分析 博弈 決策 利益平衡

一、引言

我國法院奉行的調解制度可謂由來已久,調解是人民司法的光榮傳統(tǒng)。 當代中國社會在一定程度上還是"熟人社會"、"鄉(xiāng)土社會",這一點在司法調解中表現(xiàn)最為明顯,一個案件一旦進入司法調解程序,或多或少的會牽涉到當事人的親朋好友,當事人的利益訴求往往深受其影響,所以司法調解不單單是化解當事人雙方的矛盾糾紛,而是涉及到社會方方面面的利益平衡。尤其是現(xiàn)階段我國正處于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矛盾突發(fā)、多發(fā)期,利益主體多元化,利益重新調整的進程加劇,這些新情況的出現(xiàn)使得法院的司法調解工作尤為重要。從本質上講,民事糾紛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在將爭議訴諸法院,尋求私法救濟的過程中,時時刻刻都在進行著博弈和決策,尋求一個雙方利益的平衡點,法官在司法調解階段的作用就在于找到這個平衡點,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司法實踐中,當普遍性的法律規(guī)則運用到充滿矛盾性、特殊性的個案時,法官認知能力的大小,法律素養(yǎng)的千差萬別,可能導致糾紛處理的效果迥然不同,或是結案事了,或是糾紛仍在,或是矛盾激化,這就涉及到法官的調解能力問題。因此,人們常說,法律存在于法官的認識過程之中,或者說,法官決定法律的命運。 就目前來說,我國法院的司法調解模式可謂千差萬別,良莠不齊,沒有形成一種統(tǒng)一的、規(guī)范的調解模式,相對完善的模式有上海模式、蘇州模式等。這些模式給我們研究司法調解提供了很好的經驗借鑒,但還不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完善司法調解制度的渴求。在司法實踐中,筆者常常會聽到當事人和訴訟人的抱怨,面對截然不同的調解方式,他們往往顯得茫然不知所措。所以,只有形成一種規(guī)范化的調解模式,形成一種制度化、定量化的操作規(guī)范,才能夠從根本上避免當事人迷失在各個法院、各個法官迥然不同的調解模式中,從而失去對司法的信任,才能最大化的發(fā)揮司法調解的社會價值和法律價值。本文將著力于研究司法調解中當事人的博弈和決策過程,為法官的調解工作提供一種定量化、規(guī)范化的操作范式。

二、當事人 "兩人有限零和博弈"模型

(一)、模型的建立:三個基本要素的界定

1、局中人

在一個對策行為(或一局對策)中,有權決定自己行動方案的對策參與人,稱為局中人。在司法調解中,雙方當事人是局中人,而法官(或合議庭)作為司法調解的主持人并沒有獨立的決策權,法官的行為取決于當事人的決策。用I表示局中人的集合,n表示局中人的個數(shù),司法調解中n=2,即原、被告雙方,I=﹛1,2﹜。

同時,我們界定經濟模型建立的法經濟環(huán)境,在微觀環(huán)境下,即個案中,假定雙方當事人:① "經濟人假設"和"理性人假設",即原、被告雙方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人是理性最大化者,人們對激勵做出反應,如果一個人的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而他通過改變其行為就能增加他的滿足那他就會這樣去做"。 并且都對自己的行為謹慎小心,充分理智,不存在利用其他局中人的決策失誤來擴大自身利益的可能性。

②當事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往往存在"短視"的認識偏差,認為"拿的到,才可靠"。筆者發(fā)現(xiàn),在司法調解中,當事人常常為了得到眼前利益,會放棄長遠利益,例如在欠款糾紛案件中,原告為了盡快實現(xiàn)債權,會放棄違約金、利息等訴求,這就出現(xiàn)短期貼現(xiàn)率高,長期貼現(xiàn)率低的不規(guī)則的時間偏好結構特征,我們用效用函數(shù)表述為:U(s,t)=υi+β∑σu,s表示。

③當事人的初始稟賦,原告被告,原告的行動在先,并且擁有一定的信息優(yōu)勢,被告的行動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原告的行動,所以假定原告行動占先,擁有相對多的話語權。

④信息結構,當事人之間由于信息不完全導致"市場失靈"而求助于司法矯正。換言之,如果當事人之間是信息完全的,大可不必將爭議訴諸法院,而是私下達成協(xié)議。 同時,法官(或是合議庭)在訴前調解工作中往往會單方約見當事人,了解案情,即所謂的背靠背調解。當事人往往會故意提供錯誤信息,誤導法官,以達到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利益,詆毀對方當事人,損害對方利益的目的所以法官反饋給對方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因此,在本文中,我們將假定涉及主體(原、被告雙方,人,調解主持人)在調解的不同階段的信息特征都是不完全信息。

2、策略集

一局對策中,可供局中人選擇的一個實際可行的完整行動方案稱為一個策略。參加對策的每一個局中人i,i∈I,都有自己的策略集Si。

在司法調解中,原、被告各有三個策略,原告可以選擇:①接受調解,適度放棄一些訴求,以達成調解協(xié)議,②不同意調解,請求法院判決,持生效裁判文書請求法院強制執(zhí)行,③給被告一些優(yōu)惠條件(例如減少還款金額、放棄利息、違約金請求、適當延長還款期,減少訴訟請求等),與其私下和解,申請法院撤訴,以下簡稱:調解、判決、撤訴。被告可以選擇:①同意調解方案,要求被告適當放棄一些訴求,達成調解協(xié)議,②不同意調解方案,消極等待法院判決,判決后仍久拖不還,等待法院強制執(zhí)行,③與原告和解,馬上還款,但要求原告給予一些優(yōu)惠條件,以下簡稱:調解、判決、和解。用S1表示原告的策略集,α表示策略,則S1=﹛α1, α2, α3﹜,即S1=﹛調解,判決,撤訴﹜,用S2表示被告的策略集,β表示策略,則S2=﹛β1, β2, β3﹜,即S2=﹛調解,判決,和解﹜,當局中人Ⅰ選定純策略αi和局中人Ⅱ選定純策略βi后,就形成一個純局勢(αi,βi)。可見這樣的純局勢有m×n個,對任一純局勢(αi,βi),記局中人Ⅰ的贏得值為αij,并稱為局中人Ⅰ的贏得矩陣(或為局中人Ⅱ的支付矩陣),在司法調解中,假定對策是零和的,故局中人Ⅱ的贏得矩陣可以通過局中人Ⅰ的贏得矩陣求解出來。當局中人Ⅰ、Ⅱ和策略集S1、S2及局中人Ⅰ的贏得矩陣A確定后,一個矩陣對策也就給定了,將這個矩陣對策記為G={Ⅰ,Ⅱ;S1,S2;A}。

3、贏得函數(shù)

在一局對策中,各局中人選定的策略形成的策略組稱為一個局勢,即Si是第i個局中人的一個策略,則n個局中人的策略組為s=﹛s1,s2,s3,s4,sn﹜就是一個局勢,全體局勢的集合S可用各局中人策略集的笛卡爾積表示,即S=S1×S2×S3×…×Sn。

當一個局勢出現(xiàn)后,對策的結果也就確定了,也就是說,對任一局勢s∈S,局中人i可以得到一個贏得值Hi(s), 顯然Hi(s)是局勢s的函數(shù),成為第i個局中人的贏得函數(shù)。

在司法調解中,局中人I=﹛1,2﹜,原告、被告的策略集可分別用S1 ,S1表示,S1=﹛α1, α2, α3﹜, S2=﹛β1, β2, β3﹜。這樣,原告的任一策略αi,和被告的任一策略βi就形成了一個局勢sij,例如,α1=(調解),β1=(調解),因為我們假定了原告的信息優(yōu)勢,原告同意調解將使自己利益得到保障,所以在局勢s11下,原告的贏得值H1(s11)=3,被告的贏得值H1(s11)=-3,

(二)"兩人有限非零和博弈"模型的建立

1、贏得矩陣:當事人的策略選擇

原告決策的贏得可以用下表1表示:

被告的策略

原告的策略 β1 β2 β3

α1 3 1 1

α2 1 3 1

α3 1 -1 3

原告的贏得矩陣為:

3 1 1

A= 1 3 1

1 -1 3

當矩陣對策模型給定后,各局中人面臨的問題便是如何選取對自己有利的純策略以謀取最大的利益(或最少損失),由于我們假定對策是零和的,筆者在司法實踐中發(fā)現(xiàn)原、被告的決策有時是雙贏的,并不必然會發(fā)生沖突,但雙方的利益取舍之和總是為零,一方得到了利益,對方就會失去相應的利益,故被告的贏得矩陣經求解為:

3 1 1

A= 1 3 -1

1 1 3

定義:設G={S*1,S*2;E}是矩陣對策G={S1,S2;E}的混合擴張,如果

Max MinE(x,y)= Max MinE(x,y)

x∈S*1 y∈S*2 y∈S*2 x∈S*1

記其值為VG。則稱VG為對策G的值,稱使上式成立的混合局勢(x*,y*)為G在混合策略意義下的解,x*,y*分別稱為局中人Ⅰ和Ⅱ的最優(yōu)混合策略。

定理:矩陣對策G={S1,S2;A}在混合策略意義下有解得充要條件是:存在x*∈S*1 y*∈S*2,使得(x*,y*)為函數(shù)E(x,y)的一個鞍點,即對一切x∈S*1 y∈S*2,有E(x,y*)≤E(x*,y*)≤E(x*,y)。

我們看原告的贏得矩陣沒有鞍點,即原、被告之間不存在最優(yōu)的純策略,也就是說原、被告之間不可能達到一個理論上的利益均衡,只能是無限接近利益的平衡點。這在司法實踐中不難理解,作為司法調解的主持人,法官(或合議庭)永遠也找不到一個原、被告都完全滿意的調解方案,只能是使調解方案最大限度的接近原,被告雙方的利益訴求。

求解A,設原告,被告的混合策略為:

x*=(x1,x2,x3), y*=(y1,y2,y3),從原告的贏得矩陣A的元素可以看到,原被告選取每一個純策略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故可事先假定xi*>0和yj*>0,i=1,…,3;j=1,…,3,求解線性方程組:

3x1 + x2 + x3 =υ

x1 + 3x2 - x3 =υ

x1 + x2 + 3x3 =υ

x1 + x2+ x3 = 1

3y1 + y2 + y3 =υ

y1 + 3y2 + y3 =υ

y1 - y2 + 3y3 =υ

y1 + y2 + y3 = 1

得到xi=1/6, i=1,…,3

yi =1/6, i=1,…,3

υ=1

故原告的混合策略為xi=(1/3,1/3,1/3)T和yi=(1/3,1/3,1/3)T,對策的值為VG=1,也就是說,在司法調解中,雙方都有1/3的概率選取每個純策略,但總的結局是原告有2/3的機會贏得期望的訴訟結果,被告有1/3的機會贏得訴訟的期望結果,這與我們司法實踐的經驗不謀而合。在司法調解中,筆者發(fā)現(xiàn),原告在訴訟中擁有相對多的信息優(yōu)勢,原告勝訴的機會要遠遠大于被告勝訴的機會,調解的結果往往是原告放棄少量利益換來訴訟請求的最大滿足,被告得到少量利益履行法律義務。

2、模型演繹:當事人的決策過程

為了簡便起見,我們假定一個金錢給付之訴,假設原告的訴訟請求為M,則在時間點t1原告時,原告對其勝訴給予了很高的期望P1,否則就不會,相應的預期收益為MP1。與此同時,被告應訴時,同樣對自己勝訴的期望值很高P2,預期收益MP2,否則他不會故意拖欠,也不會應訴答辯,而是在原告前及時歸還款項,此時,P1+P2>1, MP1+MP2>M,這是訴訟發(fā)生的先決條件。

在任一純局勢(αi,βi)中,原告的策略與被告的應對會隨時發(fā)生改變。例如,在時間點t2,原告同意調解方案,并自愿適當放棄一些訴求,被告在原告同意放棄部分訴求的情況下也同意調解方案,此時(α1,β1)純局勢可以解釋為:原告得到利益M1,M1=M×P1,被告得到利益(減少損失)M2, M2=M×P2,M1P1+M2P2 =M,即P1+P2=1。

要想調解成功,必須要求原、被告適當?shù)淖尷o對方,即原、被告雙方期望的和P1+P2逐漸減小至1,才能達到利益的平衡點,在這個過程中又會出現(xiàn)四種情況:①原告隨著訴訟的進行,勝訴的信心越來越足,持樂觀態(tài)度,期望值越來越高,可能時不要求的訴求,這時會請求追加,筆者在司法實踐中常常遇到原告認為勝訴在望而要求被告承擔更多的責任,在離婚訴訟中表現(xiàn)尤為突出,時,原告可能不要求給付婚生子女的撫養(yǎng)費,但當勝訴在望時,原告要求被告給付,此時期望P1逐漸增大,期望值MP1逐漸增大。同時,若被告的期望P2也增大,將導致P1+P2>1,M1P1+M2 P2>M,致使調解不成,可能會進入審判程序,若P2減小,但減小的幅度小于P1增大的幅度,則P1+P2>1,M1P1+M2P2>M,調解仍不能達成。若P2減小,且減小的幅度不小于P1增大的幅度,P1+P2≤1,M1P1+M2P2≤M,調解達成,但此時被告可能做出較大的讓步。②原告隨著訴訟的進行,勝訴的信心越來越小,持悲觀態(tài)度,對訴訟的期望值越來越小。例如欠款糾紛中,原告見被告償債能力有限,會主動放棄利息,違約金等,這在司法實踐中極為常見,此時P1逐漸減小,期望值MP1減小。同時,若被告的期望P2也減小,將導致P1+P2<1,M1P1+M2P2<M,調解達成,若P2增大,但增大的幅度不大于P1減小的幅度,P1+P2≤1,M1P1+M2P2≤M,調解仍能達成,若P2增大,增大的幅度大于P1減小的幅度,P1+P2>1,M1P1+M2P2>M,調解不能達成,原告可能要做出較大讓步。③原告的期望不變,P1不變,期望值M1P1恒定,此時,P2減小且P1+P2≤1,調解達成,但被告需要適當?shù)淖尣?,P2增大且P1+P2≥1,調解不能達成。④被告期望值不變,P2不變,期望值M2P2恒定,此時,P1減小且P1+P2≤1,調解達成,但原告需要放棄一些訴求,P1增大且P1+P2>1,調解不能達成。

3、模型修正:調解主持人及人對當事人決策的影響

在司法調解過程中,對當事人決策行為影響最大的是調解主持人(法官或合議庭)、人,親朋好友等。一、調解主持人(法官或合議庭)在面對一個案件時,可選的結案方式有三種:調解結案、說服原告撤訴結案、判決結案,我們分別用W1、W2、W3表示三種結案方式法官的收益,那么法官會選擇一種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結案方式,法官的利益來源于投入產出比,業(yè)績考核等,我們先分析投入產出比,當法官選擇調解結案時,就免去寫判決書的精力和時間投入,也免去了判錯案的風險,同時也免去了當事人上訴的風險,這樣看來,司法調解對法官有著足夠的吸引力,但是,要想調解成功一個案件,必須花費長時間來軟磨硬泡,精力和時間消耗也是非常巨大的,當W1≥W3時,法官就不會選擇調解結案了,相反會進入訴訟程序,以判代調,只有W1<W3時,法官才會鼓勵調解,這對當事人的決策影響是相當巨大的。下面我們再分析業(yè)績考核對法官的影響,目前,調解率是法院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法官年終獎金直接和調解率掛鉤,能調的案件法官都會極盡所能的調解,法官對調解的期望也會極大地影響當事人的決策。二、人往往期望能最大化當事人的訴訟利益,人的利益來源有兩種:精力和時間利益、金錢利益,選擇司法調解對人而言最省時省力,免去了繁瑣的開庭質證、辯論,但是久拖不決的調解同樣會花費大量的精力和時間,人會選擇最符合其自身利益的結案方式,并以此來說服當事人也選擇同樣的結案方式。三、親朋好友對當事人的決策會產生直接的影響,親朋好友是當事人罪信任的社會關系,他們對當事人的說服最直接、最有效,所以司法調解的博弈過程同樣是各種社會關系,各種社會利益的博弈過程。

三、政策啟示

(一)、攻心為上

在模型中,我們講到當事人存在"短視"的認知偏差,原、被告面對"看的見、摸的著"的眼前利益時會有放棄長期利益的沖動,在司法實踐中,原告往往是迫于資金壓力,或其他迫切地利益,實現(xiàn)債權的時間利益是其訴訟請求的重要考量,這種"短視"的認 知偏差與當事人的主體意志、時間偏好息息相關。因此,法官在司法調解的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當事人的主觀心態(tài),攻心為上,鼓勵適當讓步,充分利用親情,友情等社會關系,使這些關系充分參與到司法調解的全過程,形成一種人情社會、鄉(xiāng)土社會下的高壓狀態(tài),給原、被告一定的心理壓力,使原告能適當放棄少量的利益換取時間利益,使被告能夠按約足額履行義務。

(二)、公信最重

司法調解的公信力至關重要,毫無原則的討價還價,"和稀泥"的調解方式,引起當事人和部分人的不滿,乃至對司法公信的懷疑,簡單的為調而調,只追求調解的形式,缺乏將多種普適的價值融入調解的機制,調解終將失去法律價值的支撐,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從而徹底淪為一種機械工具,損傷司法公信。司法調解是一項建立在當事人雙方合意的基礎上的訴訟妥協(xié),必須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只有這樣才能牢牢樹立司法的公信,有利于當事人對法官、法院的充分信任,進而有利于調解的達成。因此,法官在司法調解中要著眼于對訴訟風險,訴訟利益以及法外社會各因素的衡量,在法律的框架內做出權衡和妥協(xié),雙方當事人都是實踐理性的,對于自己的利益可以做出符合自己意愿的處分,但一切妥協(xié)與讓步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守護依法為據(jù)的司法底線。同時,司法調解是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最大限度的撮合雙方當事人,實現(xiàn)各方意欲實現(xiàn)的訴訟利益,尋找雙方的利益共同點,達成調解協(xié)議才是目的。在模型中,我們發(fā)現(xiàn)法官的素養(yǎng),經驗和技巧對于調解協(xié)議的達成至關重要,當事人對法官的信任會直接影響司法調解的效果。

(三)、釋法明理

影響當事人勝訴期望的主要因素是事實、法律、法官自由裁量權等內在、外在的因素,當事人對事實和法律的理解與法官或合議庭并不必然一致,法官或合議庭對事實和法律的理解會在調解過程中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傳遞給當事人,隨著訴訟程序的推進,案件事實將會越來越清楚明了,原、被告的期望值也會隨著有利于自己的事實的增減而增減,所以法官在司法調解的過程中必需查清案情,公平公正的說服當事人,在事實面前,原、被告的博弈和決策會發(fā)生根本性的變化,有利于調解協(xié)議的達成。同時,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對法律的理解和適用一般都從有利于自身的角度去理解,并且不能期待當事人的理解都是正確的,因為大多數(shù)當事人的法律素養(yǎng)是相對不足的,這就要求法官在司法調解過程中要做好釋法明理工作,正確嚴謹?shù)亟忉尫蓷l文,隨著當事人對法律條文理解的深化和細化,其勝訴期望也會隨之變化,當原、被告的勝訴期望值達到一個平衡點時調解協(xié)議就達成了。

(四)、利益平衡

在模型中我們已經反復強調了司法調解的實質就是原、被告雙方的利益博弈和決策的過程,調解主持人(法官或合議庭)的調解工作實質上就是促使當事人互相讓步,使其期望利益與實際利益達到一個平衡點。但是需要注意一點,當前我們很多法官把調解工作總結為哄(使當事人以為法官偏向自己),騙(背靠背的調解,假借對方當事人的名義誘使一方做出讓步),嚇(以判決可能讓其承擔更多義務為由勸其調解),拖(久調不判,使當事人考慮到時間,精力成本而接受調解)這些觀點看似解決了調解的實際問題,實則危害很大,損害了司法的公信,導致當事人對法官、法院的不信任,長此以往調解工作將寸步難行。我們真真需要做的是公平公正的維護好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司法調解的公信力,做好當事人的利益平衡,才有助于司法調解的良性發(fā)展。

(五)、聯(lián)動調解

司法調解牽涉到整個社會的方方面面,鼓勵人民群眾參與到司法調解的全過程至關重要,筆者在司法實踐中發(fā)現(xiàn),幾乎所有的離婚糾紛都牽涉到兩個大家庭的利益,真正印證了"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這句老話,因此,在司法調解過程中,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形成一種類似歐美國家的ADR(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機制,法院對ADR程序進行管理、監(jiān)督并主持,充分調動社會資源參與司法調解,調解主持人通過鼓勵、引導促使、增加當事人雙方的協(xié)調溝通,從而達到結案事了的目的。當前,我國法院應當充分結合工作實際以及長期以來形成的經驗和技巧,并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制度和做法,建立一種訴前強制調解和訴中注重調解的二階段結合的調解模式。司法實踐中,在訴前調解階段沒有調解成功的案件,經過開庭審理,隨著案件事實的查清,法律條文的解釋,是非曲直的明了,當事人往往在案件審結前同意調解,達成調解協(xié)議。

(六)、制度供給

1、完善司法調解的制度體系,設立專門的調解機構,選派專門的法官參與司法調解,實現(xiàn)調解法官和審判法官的分離。當前,司法調解的上海模式、蘇州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都體現(xiàn)了訴調分離的新思路,選派知法懂法的社會人士,例如法學教授,退休法官、檢察官、律師等作為人民調解員組成人民調解委員會參與訴前調解,法院內部選派專門的調解法官組成調解委員會參與司法調解,調解未能達成再提交審判法官審判,這樣不但減輕了法官的審判壓力,而且能更加有效的促成調解的達成。 2、明確司法調解協(xié)議的執(zhí)行力,我國《民事訴訟法》的修訂以及《人民調解法》的出臺保障了調解協(xié)議的約束力和強制執(zhí)行力,《人民調解法》規(guī)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司法實踐中,法官一般會向當事人交代在調解協(xié)議上簽字蓋章后不得反悔,調解協(xié)議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這樣就極大的約束了當事人的處分權,保障了調解協(xié)議等同生效判決的法律效力。3、建立調解的激勵機制,我國在訴訟費的收取上給予當事人極大的激勵,調解結案的案件一律減半收取訴訟費,當事人在進行制度選擇的時候會充分考慮到這一點,有利于調解協(xié)議的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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